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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卖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释义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几步: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
    2、先去政务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请字号名称或是工商所直接申办,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场地证明(房租合同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是村委会证明一份);
    4、照片3张;
    5、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一份(工商所提供);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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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6: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