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
释义 | 1: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带上身份证去,到年检的地方去申请补办,一般两周即可先去车辆登记机关申请挂失,挂失一周后才可办理补办手续,需要你的身份证、驾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和车辆等资料。凭登报证凭证、居民身份证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要求随车携带行驶证,不然的话被查到可能也会按照无证驾驶对待处理。而要是行驶证有丢失、毁损或者灭失的情况,也是可以向登记地的车管所申请补领、换领行驶证,但此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 补办驾驶证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超龄换证、期满换证,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原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不需提交); 5、白色背景免冠彩色正面一寸相片4张; 6、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该内容由 刘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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