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战时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的;抢夺武装部队重要公文的;抢夺武装部队公文数量较大的;抢夺武装部队的公文成为他人犯罪条件的;因武装部队公文严重损害武装部队声誉的;引起军政、军民、警民纠纷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