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给女方钱可以要回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给女方的钱可以要回,只要符合要回钱款的法定条件。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钱款是彩礼,且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就可以要回之前赠与给女方的钱款,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