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满释放后案底终生存在,不可取消,原因如下: 1、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刑事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 2、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3、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违法了的案底不能消的原因: 1、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属于口语,又称为“前科”,一般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行政案件中,属于违法记录。在刑事案件中,属于犯罪记录。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中尚未明确规定前科消灭制度。前科消灭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但我们国家没这一条规定; 2、我国刑法、刑事诉讼等法律法规里,没有任何的条文规定犯罪记录(前科)是可以消除的,也就是说犯罪记录是终身的。在我国法律实践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其罪行轻重、也不管距离结束刑事处罚过去了多久,甚至不管罪犯在犯罪时主观恶性大小、经过刑事处罚是否彻底悔改,只要是受过刑事处罚就会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犯罪记录是终身不能消除的。 综上所述,刑满释放后记录不会消除,所以说,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只要背上了违法犯罪记录,这个前科记录就跟著一辈子,所以说,还是要遵纪守法,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