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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