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超过六个月能申请么? |
释义 | 报销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生完孩子第2个月的15号开始,如果超过6个月还没有领取的那么便不再受理。生完孩子6个月以后都已经过了那个时候是不可以再继续申请补贴了。在申领生育津贴的时候需要带的材料有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登记表。 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参保的女职工需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 (2)在生孩子的时候所在的单位已经为当事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了。 (3)在怀孕的时候做的产检以及生孩子的费用都已经携带了相关证件开具了生育证明。 (4)需要申报这类津贴或者是营养补贴,需要填写申报表,并且要公司盖上公章提供相关的证明,比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等,在每个月的1~10号工作日的时候,去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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