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审限。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而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庭审理,包括立案、送达、组成合议庭和送达开庭通知等环节。 法律分析 虽然法律没有对审理期限作出具体规定,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而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根据经验,人民法院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庭审理。审理程序包括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以及送达开庭通知等环节。 一、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结语 本文讲述了法律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遵守的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而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庭审理,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应由本院院长批准,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总之,法律对于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需遵守相应的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