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法所得 要扣除成本。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 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 诉讼 ,也可以委托诉讼 代理 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开庭审理 。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