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婚后共同房屋的处理为: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