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一、给不起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领取抚养费的情况下,用这些财物来抵消孩子的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的人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时,主要指给付方。由于丧失了长期的疾病和劳动能力,经济上相当困难,不能按原金额发放。一方拒绝对人民法院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机关或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可以约定离婚协议中应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合同约定为证据要求法院履行对对方应尽的义务。 二、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不给了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但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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