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辈是否有资格成为法定继承人?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女无法法定继承祖父母遗产。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当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时,孙子女可代表子女继承遗产份额,但不是法定继承人身份。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那么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表其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但并非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