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人所得税免征范围有哪些?
释义
    外籍个人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非现金补贴、差旅补贴、探亲费等合理部分;举报犯罪奖金;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自用房转让所得;高级专家工资免税;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资所得。
    法律分析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包括:(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七)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九)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和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税待遇。适用对象一般包括低收入者、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科研人员、残疾人等。具体条件则根据不同的免税政策而有所不同,例如对于低收入者,通常会根据个人收入水平来确定免税额度;对于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职业要求;科研人员可能需要符合科研项目的要求;残疾人可能需要获得相应的残疾证明等。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和条件的具体规定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查询和了解。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适用于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一系列补贴和费用,以及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的奖金,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所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高级专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和条件因具体政策而异,可查询了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