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申请与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3、出具公证书。 一、委托书公证需要被委托人身份证么 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提供受托人的基本信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具体的委托事项向公证处说明。如果手续齐全,当天可以出证。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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