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北京外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一、购买北京外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本人或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省会城市内的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柜台办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准予提取的,当日办结。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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