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办。办理委托书公证时,要提交5种材料。分别是:1、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提交财产权利证明;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二条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前款规定的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