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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去世谁是第一继承人
释义
    老人去世,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配偶、父母、子女。
    特殊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作为直系晚辈代替死者参与继承,这时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各人员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二、尽了赡养责任能否继承遗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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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