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没造成伤残应该给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没造成伤残一般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必须支付的用于医疗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的费用; 2、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受伤至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补偿费; 3、护理费用补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 4、交通费补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间或者死亡被害人生前住院期间需要补助伙食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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