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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 和 普通合伙企业 的不同点: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 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的营利性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1、都受到法律保护。 2、都有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名称。 3、都可以用货币、实物、 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4、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盈利性组织。 5、都属于企业的范畴。 6、都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客观:
    


    一、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需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利益分配问题。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有合法约定的可按约定分配。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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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