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面临倒闭,总公司该怎么办? |
释义 | 分公司财产与总公司紧密相连,破产时分公司财产也被纳入清算范围。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是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社保费和税款其次,最后是普通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后,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比例清偿债务。破产宣布后,债权人需申报债权,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债务。董事、监事和高管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但其财产与总公司紧密相连。因此,当总公司破产时,分公司的财产也被纳入到破产清算的范围之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一)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经济补偿; (二)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一、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公司申请破产后,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申报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清偿破产债权。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比例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宣布债务到期债主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由破产财产按顺序及占破产财产的比例进行清偿。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然后针对破产债务,由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一个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结语 本文讲述了分公司在企业破产时的财产清偿问题。虽然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但其财产与总公司紧密相连。在总公司破产时,分公司的财产也被纳入到破产清算的范围之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经济补偿,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公司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问题,债权人应当申报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清偿破产债权。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企业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出租或者有偿转让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所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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