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资产并购需要以下条件: 1、资产并购涉及的资产是指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资产或实质性全部资产、重大资产或主要资产,交易涉及被收购公司经营控制权的转让。因此,交易应通过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即被收购公司股东有投票权; 2、作为少数服从多数的补充,被收购公司少数异议股东在资产并购中享有退股权; 3、资产并购交易完成后,被收购公司的法人资格一般仍然存在。被收购公司转让资产后,一般不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损害被收购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法律有明确的例外; 4、资产并购涉及公司经营控制权的转让和集中。因此,在相关法律调整的同时,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的大规模资产并购也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