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审核完多久到账?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审核完三到四月份到账。银行根据公积金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贷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审核。公积金核准后,委托贷款基金转让,委托银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十五天内决定批准贷款或不批准贷款,并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的,由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1、签订《付款约定书》。 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操作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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