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取得方式有约定外,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根据夫妻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依法将共同财产进行清分、划分,并将婚后财产均分给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应根据财产的性质、取得时间等因素进行判断。未婚先育所得财产等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以保全的,依法应当归属财产所有人所有,并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取得方式有约定外,视为共同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依法将共同财产进行清分、划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时,夫妻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主和公平原则,可以协议解决财产分割等涉及个人利益的事项。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等人员的财产,应当根据财产的性质、取得的时间、权属证明等确定符合共同财产原则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