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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会疾病救济规定
释义
    工会大病补偿标准: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互助互济职工(单位报销后自付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可获得补偿。
    法律分析
    工会大病补偿标准如下:
    1.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持证职工);
    2.所在单位开展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年度内经单位报销后自付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互助互济职工)。
    拓展延伸
    工会成员疾病福利计划
    工会成员疾病福利计划是为了保障工会成员在患病时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和医疗支持而设立的。根据该计划的规定,工会成员在被诊断出患有疾病后,可以享受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津贴、药品补助等。此外,该计划还提供心理支持和康复服务,帮助工会成员尽快康复并重新融入工作和社会生活。工会成员只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福利,便能够享受到这些福利待遇。通过这个计划,工会致力于保障工会成员的健康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结语
    工会成员疾病福利计划旨在为工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经济和医疗支持。根据该计划,工会成员在确诊患病后,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津贴、药品补助等福利待遇。此外,还提供心理支持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快速康复并重返工作和社会生活。只需按规定程序申请,即可享受这些福利待遇。工会致力于保障成员健康权益,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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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