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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房产离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释义
    婚前房产离婚增值部分不可分割,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买的房产等。离婚时,夫妻可协商分割共有房产,否则法院将根据情况处理,如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婚前贷款买房,用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需退还对方。
    法律分析
    一、婚前房产离婚增值部分可以分吗?
    不可以,婚前房产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有房产?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共有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婚前房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的唯一方法是结婚以后的时候加上另一半的名字,没有加另一半的名字的婚前房产离婚增值部分不能分割,不过,若婚前贷款买房,结婚以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离婚时要退还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应由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若无法达成一致,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婚前房产只有在结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才能变为夫妻共有财产,否则离婚时增值部分不可分割。然而,如果婚前贷款买房,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离婚时应退还对方相应的贷款偿还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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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