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补办身份证有什么办法? |
释义 | 律师解答: 二代身份证办理 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派出所办理 (有些地区要求提供村(居)委会证明) 1, 办理身份证,照相时不能戴帽,不能戴眼镜,不能戴项链,耳环,要求露出双耳,不要穿浅色衣服 2, 第一次办理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收工本费40元。 3, 现在办理身份证比较快,普通证一个来月,加急证10天,临时证3天, 4, 普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加急证由快递部门直接送到你预留的通讯处,临时证一般凭办理身份证得到的发票,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派出所采集人像资料信息后,上传省制证中心,制作完毕,下发派出所待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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