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间财产转移是否需要经过法院审查? |
释义 | 财产转移给亲属法院调查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提出查询申请,并提供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给亲属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妻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财产转移方式包括普通债务人的转移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如私自将房屋过户、开立银行账户转移财产等。 法律分析 一、财产转移给亲属法院查吗 1、财产转移给亲属法院不是一定会查。只有当事人提出查询申请,且能提供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给亲属的证据,法院才会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给亲属行为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院会调查转移共同财产给亲属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转移的方式主要包括哪几种 财产转移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 1、普通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表现为: (1)未经一方同意,私自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将同居期间至结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等; (2)私自开立银行账户,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不知情的银行账户名下; (3)私自在外将夫妻共同持有的股份转移给他人,并成为隐名股东。 结语 财产转移给亲属法院不一定会查,需当事人提出查询申请并提供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亲属行为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财产转移方式主要包括普通债务人和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前者涉及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后者涉及未经同意过户房屋、转移银行账户、转移股份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法院可据此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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