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后,卖方却将房屋抵押,怎么办?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根据该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出卖人在买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交付的房款及利息,并且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同时,买方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合同生效后,卖方违约抵押房屋,如何维护买方权益? 当合同生效后,卖方违约并抵押房屋的情况下,买方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买方应该立即与律师联系,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其次,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买方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房屋被抵押后转移或变卖。此外,买方还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卖方赔偿违约金或提供其他补偿措施。总之,买方应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方应及时与律师联系,了解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与卖方协商解决方案。积极采取行动,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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