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撒诉的条件。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再审原告和原审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撒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 (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公民或者法人有起诉的权力,也有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撤诉的权力。如果公民或者法人已经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原告想撤诉,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撤诉状,也称民事撤诉申请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