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专用权如何质押 |
释义 | 质押商标专用权的方式为:首先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质押合同,依法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内容,然后向有关机关申请办理出质登记。 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不得事先就绝押达成协议,即当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理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但是,如果该协议在债务人实际不履行情况后,则属于抵押实现方式的协议,为有效协议; 2、抵押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无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登记很重要。由于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贷款必须依法登记,否则抵押贷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机械设备等动产抵押贷款,不办理抵押贷款登记不得与第三抗。 签订质押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3、质押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转移质押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质押必须交付。若为存单等权利质押,必须完成权利凭证交付; 4、双方不得事先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时,质物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 二、合同质押注意事项 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①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③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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