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继续提供服务怎么办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选聘新物业公司入驻提供物业服务,原物业的权力也未受到侵害,双方是基于平等关系未达成续约的合意。原物业公司交接后离场即可。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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