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局户政业务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搜集、确认和提供本国住户居民的公民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制度、重点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户籍调查、人口统计、户口档案管理等。 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就是拟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居民身份证:一般指由政府部门发放,证明居民拥有居住国身份的凭证、证件 人口统计:是一种从"量"的方面去研究人口现象的方法或学问。通过人口统计,可以揭示人口过程的规律性和人口现象的本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