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以个人在某个地区的常住地为准,与房产证并没有必然关联。因此,只要个人在新的住所有固定的住所和确切的居住证明,就可以进行户口迁移。居住证明可以是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居住证等。同时,还需要符合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如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等。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等,具体要求可以查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 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后的住房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居住证等; 4、申请表:根据当地规定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加盖本人签字和公章; 5、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监护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对于户口迁移的要求和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根据当地户籍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