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配偶是享有转继承权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属于法律规定的转继承人的范围,故转继承人的配偶是享有转继承权的。 一、转继承的必备条件 转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有: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点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以下不同点: 1、两者的适用条件和时间不同,适用于转让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在实际取得遗产之前;适用于代位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两者适用于继承的范围不同,转让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让继承人是所有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让继承权的人通常是被转让继承人的几个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代位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 4、两者的对象不同,转让继承的对象是被转让继承人未分配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对象是代位人无法获得的应继承份额; 5、二者的继承权和义务不同,转让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也会发生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代位继承是一种单一的继承关系,代位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继承,只是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和义务;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所有权不同,在转让继承过程中,被转让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属于其配偶;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期望的应继份额属于代位人,与被代位人配偶无共同问题。 三、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1.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对转继承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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