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殴打行为法律上是如何认定 |
释义 | 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卖衣人殴打挑衣服不买衣服的顾客碰车殴打他人争一张报纸抓破他人手照强卖劣质品横无理殴打顾客的等等,只是造成轻微伤害的。 一、寻事滋事罪有轻伤怎么判 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寻衅滋事造成对方轻微伤的具体量刑情节,刑法司法解释规定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无故殴打他人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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