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驾照新规年新规定明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的五类人员可驾驶汽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关于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要求,除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外,身体四肢和躯干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学车。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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