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款证明什么级别的机构可以开具 |
释义 | 中行Ⅱ、Ⅲ类账户可以开存款证明。经存款人申请,各储蓄机构一般都可以为其存放于该机构的个人储蓄存款(存折、存单等)提供证明文件。申请开具存款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折存单等财力凭证的原件到相应储蓄机构办理。银行按存款人实际存入的币种开具存款证明,不能将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银行须将存款提供的帐户冻结,冻结期限一般为3-6个月,存款证明的有效时间必须与冻结存款的时间相等。银行可根据客户要求出具内容与原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一致的多份存款证明。开具存款证明后,如客户要求提前解冻存款,须将已开具的存款证明交回银行。若存款人要求延长存款证明期限,须到银行另开新存款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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