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书已确认,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工伤认定书已确认,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更多工伤赔偿。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些什么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交给单位和个人,双方没有异议,把治疗工伤发生的费用及病历、出院明细、小结,摄片报告什么的,拿到工伤保险部门去报销费用。需要继续治疗的,办理工伤病历、康复申请,配置辅助器械等等,病情稳定或治愈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等级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相关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鉴定下来还需要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1、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和疾病的发生及治疗经过: (1)受伤当时的就诊疗记录; (2)能体现经过系统治疗的:原始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诊断证明书等。未经系统治疗的或伤病情未稳定的,不予受理; (3)各种辅助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报告; (4)同时提供根据鉴定需要选择有诊断意义的材料复印件; (5)打印的有关医疗文件,须有医生签名或医院盖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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