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工伤认定书后,劳动者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书可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伤害可直接获得赔偿,严重伤害可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相应待遇。若用人单位拒赔,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满仲裁结果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拿到工伤认定书,如果是一般伤害,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 如果伤情较重,等到伤情稳定,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了,鉴定到级别,就依据相关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到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书生效后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工伤认定书生效后,雇主和雇员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相关事务的顺利进行。首先,雇主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同时,雇主还应与工伤员工协商安排医疗治疗和康复措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工伤员工则应积极配合医疗治疗,按照医嘱进行康复训练,并及时向雇主提供治疗进展和健康状况的情况反馈。此外,工伤员工还应妥善保管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票据,以备后续索赔和理赔的需要。双方需保持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伤认定书生效后的顺利处理。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书的生效对雇主和工伤员工都有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雇主应及时支付工伤保险金,并与工伤员工协商医疗治疗和康复措施。工伤员工应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训练,并向雇主提供治疗进展和健康状况的反馈。双方需保持沟通,解决问题,确保工伤认定书生效后的顺利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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