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
释义 | 立遗嘱不是一定要公证的,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一、自书遗嘱如何自己保存 一般的纸介遗嘱只要不发生意外,都会保存若干年。为了防止意外,可以将遗嘱进行公证,这样不但可以安全保存,也可以提高法律效力防止继承人发生纠纷。遗嘱作为身后财产处理的依据,属于重要文件,可以写多一份放在自己的律师处或者公证机关,自书遗嘱对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视为自书遗嘱有效。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有相反证据证明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立遗嘱的人去世了如何公证 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一方到场,公证员须对遗嘱内容以及是否自愿等情况真实性进行核实。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录像。立遗嘱人死亡的这种情况无法办理遗嘱公证,不过如果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应当属于有效。公证后的遗嘱只是在效力层级上最高,但并非遗嘱都需公证才能生效。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自己办理。 三、遗嘱不需要公证新规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以把遗嘱拿去公证一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规的程序公证。这样遗嘱的效力就更巩固,即使发生诉讼纠纷,也不用担心什么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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