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般对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的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一、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犯罪 认定玩忽职守犯罪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1、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法律对玩忽职守罪如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是多少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玩忽职守罪的特点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本罪特征: 1、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2、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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