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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得到遗产吗
释义
    子女没尽赡养义务不是一定能拿遗产。如果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且前述指定继承人不包括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的,则该子女无法定继承权,即无法继承遗产。如果没有指定继承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对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分或者少分。
    一、遗产的继承有哪些分配手段?
    遗产的继承分配手段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扶养人与被扶养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扶养人承担起照顾被抚养人和负责扶养人死葬等义务,而被扶养人过世后把被扶养人的遗产交由扶养人继承的一种方式;
    2、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个人财产交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把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国家;
    3、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其遗产的继承采用法定继续的方式,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来确定法定继承的顺序。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继承人。
    对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是一般情况下,应当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是如果一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公婆遗产儿媳有没有份
    公婆遗产儿媳有没有份,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2、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如下: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
    3、遗产归属有没有争议;
    4、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三、丈夫去世遗产怎样分配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中,一般男方死亡,除有约定的外,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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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8: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