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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公务员请假规定
释义
    一、试用期公务员请假规定
    试用期的公务员理由充分可以请假,但是一般会延迟试用期。
    二、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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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