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商品房维修基金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南京商品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如下: 1.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 2.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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