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中能要求签字吗 |
释义 | 可以,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一、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什么 委托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委托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民法是不是有规定居间人不得代签合同 《民法典》规定居间人如果接受委托,且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是可以代为签订合同的。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三、民法典受委托人如何处置委托事务? 办理、处置委托的事务,是受委托人的义务之一,受委托人怎样处置委托事务,应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定。对于受委托人而言,处置委托的事项,应当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转委托他人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20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