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调解可以找一下部门: 1、调解婚姻纠纷一般是当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或村(居委会)调解员调解; 2、也可以找司法所介入调解,乡(镇)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调解; 3、调解无效,双方的婚姻纠纷还是存在的话,就要找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婚姻调解的方法如下: 1、冷却法:当一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时,设法冷却其怒火,比如,让双方当事人分开,转移话题等; 2、宣泄法:对于明显受到压抑的当事人,有极强倾诉欲望的当事人,不妨让其发表其意见,让其宣泄其内心的愤怒和不满; 3、陪伴法:有当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涡难以自恃,情绪激动,但其家人或亲朋可能看待事实清楚。 综上所述,婚姻调解一般可以找当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或村(居委会)调解员调解;也可以找司法所介入调解,乡(镇)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调解。调解无效,双方的婚姻纠纷还是存在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会先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