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申请公证的,应当依法填写公证处提供的申请表,注明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文书,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权利证明材料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