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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省内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释义
    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可以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办理的时候携带的手续
    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
    2、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
    3、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
    4、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拿着房产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
    5、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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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