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婚被离婚,需要经过军人的同意。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需要经过军人的同意。现役军人包括正在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但是军人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等重大过错的除外,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其配偶要求离婚的,无需经过军人的同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