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上诉状和起诉状的区别 |
释义 | 一、起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 1、诉讼原因不同。起诉状是针对是被告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状则是针对原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受文机关不同。起诉状一般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3、处理程序不同。起诉状由受理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上诉状必须由上诉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首先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二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三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用书状或口头两种形式均可。当事人要求上诉,用口头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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